1996年, 陳雲青的丈夫鄒仁海突然離家出走,從此杳無音信。
當時家裡的房子剛建好,正裝修,欠了一屁股債。
丈夫不知所蹤,45歲的陳雲青,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兒子,每天要應付上門催債的人,還要工作掙錢還債及養家,日子過得異常艱難。
相比之下,大兒子鄒俊當時已滿18歲,入伍當了兵,對那段艱苦日子的感受和記憶並不深,也就不太能體會母親的感受。
而二兒子鄒易則印象深刻,他剛好16歲,正是處于青春叛逆期,經常打架鬧事,每次都是母親幫忙收拾爛攤子;加上家裡生活拮據,為了省錢,陳雲青經常到菜市場撿剩下的菜葉子回家做飯,有時還推著車到菜市場賣稀飯。
一路走來,鄒易見證了母親的苦難和堅強。爸爸離家25年,她竭盡所能護兩兄弟周全,幫助他們成家立業,緊接著又幫忙帶孫輩,勞碌了大半輩子。
所以在他心目中,陳雲青是最偉大的母親。
25年來,鄒仁海從來沒聯繫過陳雲青,陳雲青曾隱隱約約聽村裡的人說 ,他離開之前曾提及,不混出個名堂,衣錦還鄉,他就不回來。
陳雲青很清楚他不會有大作為,以為他不會再回來了,因此一直沒申請失婚。
退休後,陳雲青先是幫大兒子鄒俊帶了4年小孩,後來,鄒易失婚,拿到兒子的撫養權。
陳雲青心疼小孫子沒人帶,就跟著他們來到深圳,幫忙帶孫子,一直帶到十多歲。
她不在家的這些年,老家房子就由鄒俊一家居住。
因為戶口等問題,前兩年,陳雲青帶著孫子回老家讀國中,自然也是在家裡住。
陳雲青沒想到, 在2021年4月,消失20多年的鄒仁海突然趁著她外出,回到家中住下。
相較過去的鄒仁海,陳雲青認出他瘦了,老了,除此之外,沒甚改變,尤其是霸道蠻橫的脾氣。
因為他一回來,就霸佔了老房子,聲稱老房子是他出錢建的,從而把陳雲青趕了出去。
陳雲青氣得和他大吵一場。當初建房子時,她當然也有出錢,因為她一直有穩定工作,尤其到了 房子裝修時,他已離家,剩下的錢全部是由她出,加上房子早就已經登記在她名下,現在,怎麼就單成了他的房子?
更詭異的是,他不在家那麼多年,壓根沒有家裡的鑰匙,那,他是如何進來的?
答案只有一個,是大兒子鄒俊給了他鑰匙。因為鄒易在外地,且對父親印象極差,不可能不經母親同意就私自與他聯繫。
鄒俊很快也承認了。說起來,鄒仁海與鄒俊的感情一直相當不錯。在大兒子心中,鄒仁海已經盡到了做父親的責任,比如讀小學時,是父親把他和弟弟弄到湘潭的名校讀書,幾年間,都是老爸接送,同時,他也出錢養育他們,建房子等。
而 現在他老了,就該接回來養老,不然 ,他差點死在外面。
原來這些年,鄒仁海輾轉于青海、甘肅一帶,因為年紀大及沒有文憑,只能幹一些粗重活如木匠、護工等,但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,從不攢錢,因此窮困潦倒,常常入不敷出。
活不下去, 就只能求助于家人。早在十多年前,他就找到大兒子鄒俊。鄒俊憐惜他,瞞著母親和弟弟,先後寄給父親共四萬多元。
相較之下,鄒俊就因為父親和弟弟,對母親成見不少。小時候,母親經常問父親要錢,父親不給,母親就不讓進家門,不給洗衣服及煮飯;在離家前,父親曾跟他提及,母親曾與一個王姓男人有曖昧出軌,且被父親當場捉住,父親也因此惱羞成怒,認為沒臉見人,因而離家出走。
事實上,鄒仁海當年離家,很有可能是因為躲避賭債,才遠走他鄉出去躲債的。這次他回來後 ,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當年的鄰居還錢。
另外,鄒俊耿耿于懷的一點是, 母親只幫他帶了四年孩子,卻帶了弟弟的孩子十一年,現如今她還要帶弟弟的小孩回來生活。
而這個心結,最終導致他和母親交惡。
有一次,他依舊埋怨母親偏心弟弟,一碗水沒端平,兩人很快吵了起來。鄒俊在老媽面前砸碗摔杯子,陳雲青則生氣地罵了句:「 滾,你滾出這個房子,這房子是我的。」
母親的一句話,讓他一直記恨在心,也非常難堪,因為他一直住在這房子裡 。
陳雲青被鄒俊的所作所為氣哭了。她看得出,他就是為了將來獨佔房子,與父親串通,演一齣戲。
因為弟弟已經在深圳按揭買房,鄒俊一直認為母親偏心,這次她也肯定幫了弟弟不少忙。
但房子目前是在母親名下, 鄒俊作為兒子,站出來爭,不占理,名聲不好,相反,將父親接回家,推出來,那爭房子的事就成了夫妻矛盾。
然後,他給父親養老 ,將來父親再將房子轉給他,則「名正言順」很多。
陳雲青氣急敗壞,同樣傷感不已。 她現在不但要與名存實亡的丈夫鬥,還要跟兒子兒媳爭。
在她心裡,她對待兩個兒子都一樣,無微不至的關心。小時候有一次 ,鄒俊在半夜裡燒到40°,父親不肯送他去醫院,最後還是母親一個人推著腳踏車帶他,走了好幾裡路去看病。
還有,他退伍回來後,也是母親托外婆幫他找了工作,目前近一萬塊一個月,在小城市,算是很不錯。
但現在,因為房子,他與母親反目,接了老爸回來,卻將所有她對他的好,統統裝作看不見。
陳雲青站在簡陋悶熱的房子裡,想著孫子寄宿在學校 ,但和自己一樣,有家回不得,不由悲從中來。
應該說, 她和鄒仁海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。她的父母都是教師,她作為下鄉知青,經一位表叔做媒介紹,才認識了來自農村的鄒仁海,不久就結了婚。
後來,陳雲青被分到一家包裝工廠當出納,而鄒仁海在婚後的頭幾年,不務正業,整天在外面東遊西蕩,從四十歲起,他就不再工作賺錢,家裡的生活來源全部壓在陳雲青身上。
後來,他跟著陳雲青來到城市, 不久卻染上賭博的惡習,欠了一身債,家裡三天兩頭有人上門討債,連電視機和煤氣罐都被搬走。至于家裡開支,如果他贏了錢,就上交點給妻子,輸了錢回家心情不好,就揍兩個兒子出氣。
鄒仁海回來後,陳雲青就提出失婚。但鄒仁海卻叫囂道,自25前離家那刻起,他們的夫妻關係就名存實亡,已失婚。
沒辦失婚證,哪算失婚?陳雲青提醒他。
但一提到辦證,他又死活不願意。
陳雲青知道,他的目的是房子。幾經溝通,最後好說歹說, 鄒仁海終于同意在「房子一人一半」的前提下,再簽字失婚。
兩人約好, 失婚後,一樓是鄒仁海的,二樓是陳雲青的。
雙方約好到協議簽字的時間。
誰知到了時間,陳雲青再去找鄒仁海時,他卻反悔,不肯配合,更過份的是,這次,他死活不讓陳雲青進屋。
原來,是兒子鄒俊回來了(此前他在外地工作)。
大概是鄒俊和父親細談謀劃過,認為夫妻倆平分一棟房子這個方案不可行,因為一旦失婚,房子有可能被分割變賣,于鄒俊來說,並沒多少好處。
于是,他們決定反悔。
鄒俊提出了新的條件, 由于父親沒退休金,要求母親解決了父親的退休金問題,父親才同意失婚。
看到自己養大的親生兒子,聯合他的爸爸,也曾是枕邊人,來對付算計自己,陳雲青周身發冷,心寒不已!
經過一番痛徹心扉的思索後,已70歲的陳雲青決定暫時放棄與他們共處一室的想法。
同時,她前往前往民政局諮詢失婚事宜,然而卻發現當時他們結婚時(上世紀70年代),並沒拿到結婚證,縣檔案室也並沒有檔案存根。
也就是說,他們要想失婚,還得補辦結婚證,需要雙方自願一起到場,然後,再辦失婚證。
陳雲青可以百分百肯定,鄒仁海不會配合。
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了?陳雲青諮詢律師,律師告訴她,不能因為雙方沒有足夠的檔案資訊,就認為他們沒有夫妻關係,即使沒有結婚證,他們也屬于事實婚姻,同樣可以通過訴訟失婚。
只要舉證全部到位,證明他沒有盡到家庭責任,長時間沒有履行婚姻義務,法院可以通過自由裁量權,判定失婚。
律師的話讓陳雲青松了一口氣,為此,她決定訴訟失婚。
從2021年9月底開始,陳雲青開始著手準備材料。
未來的路還很長,失婚,同樣是一場耗心耗力的大戰。在萬般磨難之下,陳雲青仍慶倖,自己雖然已70歲,但仍精神矍鑠,身體健康,同時,還有小兒子的支持,而且在法律上,她佔優勢,所以,她勝訴的機會很大。